所以Futura槓上了The North Face.
北臉The North Face 因為宣傳新布料, 疑似將經常出現在Futura畫作的招牌原子Atom圖案放到官網, 並且以類似"Futura"的名字 "Future Light"而命名推出一系列的產品.
粉絲將截圖傳給Futura之後, Futura在自己的IG上面談起這件事, 希望北臉能出面道歉, 結果北臉根本懶得理他, Futura開始一系列的法律訴訟.
說到這裡, 大家所熟悉的北臉是屬於VF 集團.
VF集團有哪些品牌呢? The North Face, Vans, Timberland, Dickies...
甚至還有Supreme.
律師在法庭上聲稱Futura是"自稱"的街頭藝術家, 並且他偶爾才會使用原子圖案, 而且他創作的原子並不是固定的形狀或顏色, 他並不能證明他是原子圖案的擁有者, 並且請求法官判Futura必須支付它們集團的律師費.
當律師提出這疑慮時, 創作者/藝術家是否無法再繼續擁有他們的創作? 北臉努力的與街頭文化靠攏的同時, 繼續倡導他們所塑造出來清新, 關懷地球, 永續環保的形象.
然後這都是狗屁, 連藝術家都無法尊重的品牌你需要消費者支持什麼?
🖕